识而产生的智慧,有智慧而有改变世界的行动,知识才得以转换为力量。掌握知识的人,只有经过上述的转换,才能成为拥有力量的人。而这种转换,既要把知识的综合,更需要高师的引领。 2006年秋,我进入燕园攻读经济法博士学位。之前我是学习经济学(财政与税收)的,随着对经济学理论的了解深入,逐步认识到制度在引导经济人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,而法律就是正式制度,从而对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研究生产了浓厚的兴趣。攻读博士的四年多,细究具体法律制度,对法律制度从经济学而又得以重新认识,经济与法,互为表里,互为道与器,认识尤为加深。俯察经济社会、产业万象,经济学仍然为研究与应用利器。法学博士毕业后,就有转回经济学研究的想法,又素仰慕我校光华管理学院之文脉渊源,尤其对德高望重、学界泰斗的厉以宁教授,更是高山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