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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身患重病是否有权自己确定监护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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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】
罗某与妻子余某结婚多年,但夫妻关系不融洽。
罗某经检查得知自己身患重病,担心妻子余某到时虐待自己,侵吞自己的财产。
罗某是否能与其信任的好朋友邓某约定在自己病情恶化、意识模糊后由邓某担任其监护人?
【法律分析】
罗某可以书面确定邓某为其监护人。
罗某与邓某协商确定监护人的形式在法律上叫意定监护。
成年人的意定监护解决了一些终身未婚未育、独居、空巢、身患重病的老年人在丧失行为能力时无人监护的困境,通过协议确定由意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。
【法条链接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可以与其近亲属、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,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,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,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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