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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以后,林山很少陪我去看电影了。
分手前几天,我们还约好去看《变形金刚4》,那时林山满口答应,一点也不像变心的人。
我依然买了两张票,为了不显得一个人太孤单,我在三楼买了麦当劳套餐和一大堆零食堆在空位上,霸占了两个位置。
电影播放到**,我“吧唧吧唧”
啃着鸡腿,听见隔壁的女生靠在男友怀里问他:“擎天柱不会死吧?嘤嘤,我好担心……”
男生拍拍她的脸,柔情蜜意地说:“傻瓜,它是汽车人……”
女孩羞得钻进男孩的怀里,嘴里还发出“咯咯”
的笑声。
哎哟,这傻姑娘,她不知道打怪升级时,小妖怪死了百八十回了,主角也不可能死吗?
可能就是我太早明白这个道理,所以才会失去了林山。
电影散场,我顺着人潮走出,一切如常。
周遭没有任何人关心你是不是失恋了,更加不会关心你是不是一个人看了一场电影。
看完电影后,我应该再做点什么呢?于是我发短信问物业大姐,大姐回了我:“就做你平时从来不敢一个人做的事呗。”
那好吧,我决定一个人包间房唱歌。
有一段时间,林山因为害怕我孤独,就带我参加他的同学会,酒足饭饱后,一群饭前人模狗样的“大肚腩”
在酒精的作用下大变样,互相搂着抱着说要找回青春,找回**,哭着喊着:“我们不能散啊,青春啊,我们要一起变老啊!”
这一群人到了KTV,话筒自然而然是要交给现场地位最高、哭得最厉害的那位,我们这些人就只能乖乖听对方的号叫。
跟林山在一起时,想的都是两个人过日子的事情。
一个人的时候,就不得不去实践一个人的生活。
直到我跌跌撞撞闯进了电影院隔壁的KTV,我才明白服务员并不会因为你是一个人来,不是一支队伍就区别对待。
一个人去KTV唱歌,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,可以脱了鞋肆无忌惮地踩在沙发上,唱平时不敢唱的歌曲;也可以百变风格,偶尔撕心裂肺地唱情歌,偶尔抱着立式话筒来一曲摇滚。
总之,要唱到嗓子沙哑才罢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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