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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举韩泰自代状袁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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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自潮州移刺袁州,举泰以自代。
时元和十五年春也。
)
使持节漳州诸军事守漳州刺史韩泰。
(泰永贞元年十一月,坐王叔文之败,贬虔州司马。
元和十年三月,迁漳州刺史。
)
右伏准建中元年正月五日制:常参官及刺史授上讫,三日内举一人自代者。
前件官词学优长,才器端实,早登科第,(贞元十一年,泰登第。
)亦更台省。
(贞元中,泰累迁至户部郎中。
)往因过犯贬黜,至今十五余年。
自领漳州,悉心为治。
官吏惩惧,不敢为非。
百姓安宁,并得其所。
臣在潮州之日,与其州界相接,臣之政事,远所不如。
乞以代臣,庶为允当。
谨录奏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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